上海虎头搬家-再签合同,约定收费标准

作者:admin发表时间:2015-08-12 07:33:50

再签合同,约定收费标准

装修结束,并不代表一帆风顺。市民曹先生近日向快报投诉,自己搬家时,遭遇了搬家公司的“坐地起价”,原本谈好的500元搬家费被对方涨到1500元。记者了解到,像曹先生这样的事例并非个案,目前搬家行业处于无监管状态。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搬家公司时,一定要实地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关营业执照,且必须提前签订书面合同。

现代快报记者 徐赟睿

市民中招

坐地起价,不搬还收车费

据了解,曹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,家住紫金东郡的黄女士也被搬家公司“坑”过。黄女士说,她通过114查询热线找到一家搬家公司的电话,并在电话中约好350元的搬运价格。但搬家工人到现场查看完物品后,称为了方便搬运,需要将两个柜子的门拆下来,所以要另外支付200元的费用。“收费已经和公司谈妥了,为什么还要加钱?”黄女士不肯付费,但对方称如果不搬了,需要支付100元车费。看着堆了一地的家具,黄女士只好妥协。

记者亲历

收费没标准,靠“现场商量”

记者随机从网上找了一家名为红牛搬家的公司,定好了搬家时间,并谈妥了350元的价格,对方也声称绝不加价。到了约定搬家的时间,有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来到了楼下。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到达后,首先询问记者需要搬运哪些东西。在屋里转了一圈后,这位工作人员说,要加价才给搬。“小区不能进车,得收100元路程费。”这位工作人员还说,不仅这个需要加钱,微波炉、洗衣机也要加钱。当记者让这位工作人员出示一下他们的收费标准时,他声称没带在身上。工作人员说,如果对价格有疑问,可以打电话问总部。

随后,记者打通了搬家公司总部的电话,对方要求记者和工作人员现场商量。看记者跟公司总部的工作人员沟通没有结果,现场的这位工作人员开始劝说记者:“你洗衣机那么重,而且你在9楼,我们工人扛下来不容易,100块又不多。”记者以价格高拒绝了,工作人员随即说,不搬也可以,但必须付100元车费。

律师说法

缺少规范,最好先签合同

对搬家公司行业乱象,江苏卓燃律师事务所的虞兴东律师表示,目前从国家层面来看,还没有制定针对搬家运输行业的专门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行业规章予以规范。虞律师特别提醒消费者,在选择搬家公司时要特别谨慎。“电话联系或网上查询是不够的,消费者一定要去公司的办公地点实地考察,确认公司证照是否齐全。”同时,虞律师还特别强调,消费者一定要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合同,“如果没有合同约束,一旦产生纠纷维权难度非常大。”他进一步解释,在合同中要对搬家时间、地点、里程、车次、价格、损坏赔偿标准等做出明确约定。特别是在收费方面除约定基本运输费外,还应包括无电梯的楼层费、搬运超远费、多处装卸费、拆装家具费、特殊或贵重物品搬运费等。

虞律师还提醒,消费者在搬家之前要先将物品打包好,并编号,列出搬出的物品清单,让搬家公司确认物品数量及完好情况。搬运结束后,双方及时当面清点物品,检查贵重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有无破损情况,由搬家公司再次确认。“付款完毕,消费者要让搬家公司开具正式发票。”

 

 

联系方式
公司名称:虎头(Tiger)国际搬家公司
免费电话:400-820-3683
国际搬家咨询:137 7445 6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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